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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1、获取意见稿方式 (1)通过网络下载获取,详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qgLJhpryD3YZGxPmo22-A 提取码:hkra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直接到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会路9号3F1-3F3室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温州市域范围内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到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请将公众意见表下载填好后发送至625648841@qq.com。 (2)信函或现场送达:请将公众意见表格下载,打印填写好后邮寄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文会路9号3F1-3F3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7-86780773 。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