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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提水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提水泵站工程) 建设地点:鹿城区藤桥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戍浦江与龙泉状河交汇处,闸室位于龙泉头河上,取水泵站设计流量为20m3/s,工程布置4台水泵,水闸净宽3×5m;泵闸结合建筑物在垂直水流方向总宽73.83m,由左至右依次为副厂房、主泵房、水闸。其中水闸宽24.07米,主泵房宽29.9米,副厂房宽19.82m。 二、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鹿城区藤桥镇,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有:龙泉头村(西面约6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根据分析,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地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明显影响。总体而言,以上环境空气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②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及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通过风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备用柴油发电机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有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围堰基坑水及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大部分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此外,围堰施工造成施工作业期间的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可以将水下施工作业对水环境影响控制到最低。施工期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影响是短期的。 ②运营期 a、水质影响分析 对于取水区,根据现状监测数据,瓯江、戍浦江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对戍浦江影响不大。 对于受水区,在瓯江翻水站及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各种调度情况下,对河网水系改善影响。 b、水文情势影响 戍浦江:在利用瓯江纳潮方案,戍浦江由原3.0m常水位变为控制水位为1.5~3.0m,最低引水水位为1.0m。利用泵站取水情况下,水位变化不大。 龙泉头河:龙泉头河在最大引水流量下由原3.0m常水位变为最高水位为5.16m。 丰门河水系:丰门河水系在最大引水流量下原2.6m常水位变为最高水位为4.76m。 c、运营期生活废水的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0.16t/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水在纳管排放的基础上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d、根据可研设置,根据运行要求,大闸在枯水期要定期冲淤。由于本工程引水,江水泥沙被带入戍浦江,造成戍浦江下岸湖可能存在淤积。因此建议根据淤积情况,加大定期冲淤频率,同时根据大闸的冲淤实际操作情况,在滩面高程1m左右时进行冲淤放水,同时开闸冲淤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下游较低潮位时进行。 在此基础上,泥沙对戍浦江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地勘资料,勘察场地地下水浅部为孔隙潜水,中部为孔隙微承压水,底部为孔隙承压水。孔隙潜水赋存介质为粉质粘土,水量较贫乏,渗流条件差,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河流的补给,以向邻区排泄和蒸发为主;勘察期间观测得稳定水位埋深为0.60~0.80m,水位高程为2.37~3.31m。具季节相关性,地下水位变幅较小,一般小于1.5m。中部微承压水赋存介质为淤泥夹细砂层,水量较贫乏,水渗流条件较差,水位埋深为接近地表,补给排泄主要为越流,微承压水与戍浦江地表水体存在一定的水力连系。底部承压水赋存介质为圆砾层,为第Ⅰ1-1承压水层,承压水层厚度大,水量较丰富,水渗流条件好,承压水水头一般为5~10m,补给排泄主要为越流,属封存型承压水。 项目建设基本不改变地下水的现状,故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各类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运输车辆运输期间禁止鸣笛,且避开早晚休息时间运输,则运输车辆噪声为间歇短暂性的噪声,对运输线路两旁的居民区等敏感点影响不大。总体而言,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②运营期 运营期的主要噪声设备为提水泵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取水泵房的噪声对厂界处的贡献值为44.0~51.9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运营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本项目多余的弃渣综合利用。废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格栅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絮凝沉淀泥沙交由物资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影响为施工占地及水域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②运营期 工程运行后,相关河道水质、水文情势改变,各河道物种发生群落演替。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处理达标回用,生活废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渣料场、运输车采取防尘布或防尘网,工程配备洒水车,在开挖集中的料场、各工区、施工公路等地,非雨日的早、中、晚进行人工洒水,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污染范围;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简易隔声屏障和围墙。弃渣拟运至瓯飞围垦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控制环境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区段河流水体流速加快,大大提高了河水水质,可有效改善鹿城区内河水质,工程建设后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原则和审批要求,也符合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77-55567352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90620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鹿城区环境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19
公示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