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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隧洞河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示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04-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隧洞河道工程)

建设地点:鹿城区仰义街道及藤桥镇

项目简介: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隧洞河道工程)分布在鹿城藤桥镇及仰义街道。该工程主要由河道治理长2091米。其中,龙泉头河设计河宽20米,下游段河底高程0.0米,上游段河底高程0.5米,河道治理长1185米(新建护岸段长705米、河道疏浚段长480米)。前京河设计河宽12米,河底高程0.0米,河道治理长906米(新建护岸段长316米、河道疏竣段长590米)。新建隧洞前节制1座,闸孔净宽1x7米,底板高程为0.50米。引水隧洞长1450米,设计流量15立方米/秒,加大过流能力为20立方米/秒,洞型为城门洞型,断面尺寸为7x6.4米。通过修建戴宅一周岙底引水隧洞,以及对龙泉头河、前京横河进行整治,将戍浦江河水引入丰门河,后期通过区域提水工程的实施以及丰门河调配水工程的修建,对鹿城区仰义、双屿等西片内河河水进行置换,以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水环境,满足城市河网生态用水。

二、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及藤桥镇,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有:龙泉头村(西面约30m)、戴宅村(东面约45m)、前大岙村(东、西面约5m)、周岙底村(南、北面约5m)、前京村(东面约5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在引用瓯江最不利水源情况下,戍浦江流域经本次引调水工程实施后总体污染物增加,除了总磷外其余指标达到Ⅲ类水标准,氯离子较原水质增加较大,但温州属于沿海地带,植物抗盐碱能力较强,对沿线影响较小。

丰门河流域经引调水后,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有下降,可提高河道水质,改善水环境。同时,通过改善丰门河流域水质,进一步影响鹿城区市区内河水质。

戍浦江的主要影响为水流速度降低,使得复氧能力下降而降低自然净化能力。

龙泉头河的影响为水力坡度下降,同时,由于调度原因,导致龙泉头河内水流往复流,也会使得水流速度降低,使得复氧能力下降而降低自然净化能力。

(2)工程施工区的开挖、弃渣及工程占地造成的水土流失,通过工程和植物等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和改善。

(3)该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禁止排放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施工场地开阔,废气、粉尘易扩散,对外环境影响甚微;施工噪声可能对施工区附近的村庄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

(5)生活垃圾收集后经过由环卫部门清运,弃渣土石方运至瓯飞围垦区综合利用(前京横河的挖方需修复达瓯飞围垦区土壤标准后),废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对走边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处理达标回用,生活废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渣料场、运输车、爆破采取防尘布或防尘网,工程配备洒水车,在开挖、爆破集中的料场、各工区、施工公路等地,非雨日的早、中、晚进行人工洒水,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污染范围,混凝土拌合机应安装除尘装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简易隔声屏障和围墙,爆破时间提前公告。弃渣拟运至瓯飞围垦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期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区段河流水体流速加快,大大提高了河水水质,可有效改善鹿城区内河水质,工程建设后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77-55567352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90620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鹿城区环境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19

 

公示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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